2026年度海淀区支持“人工智能+文化”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最高4000万元资金奖励 · 八大方向 · 即日起申报
根据《海淀区支持“人工智能+文化”发展的若干措施》《海淀区促进游戏电竞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《海淀区促进精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编制本申报指南。
📢 申报核心信息
线上申报截止:2026年10月15日 17:00
申报平台: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“政策兑现专区”(https://zhengce.beijing.gov.cn)
支持方向:八大方向,单项目最高奖励 4000万元
一、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
(一)助推前沿技术研发
1. 支持文化细分领域垂类大模型研发应用
- 支持内容:支持基于多模态学习、自然语言处理等人工智能核心技术,开发文化细分领域垂类大模型(如打造影视创作大模型、文旅服务大模型等)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在海淀区依法经营的单位,项目需依法完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行业专项备案,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已实际应用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申报单位最高 3000万元 奖励。
2. 支持文化领域人工智能共性技术平台建设
- 支持内容:支持AIGC内容生成平台、光场平台、3D云渲染引擎平台、文旅行业应用平台等建设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在海淀区依法经营的单位,项目需依法完成国家相关行业专项备案,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已实际应用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申报单位最高 3000万元 奖励。
3. 支持“人工智能+文化”高质量数据集建设
- 支持内容:支持行业企业、数据服务商、科研院所及高校等多主体发挥技术优势,围绕文博资源、传统戏曲、海淀特色文化等领域和特定场景建设数据集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在海淀区依法经营的单位,项目需符合数据安全及伦理要求,申报主体对建设的数据集拥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,权属清晰,鼓励拥有知识产权(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等),项目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已实际应用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申报单位最高 3000万元 奖励。
4. 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
- 支持内容: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、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,集聚产学研用资源,推动跨领域技术交叉融合创新应用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在海淀区依法经营的企业,联合体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成立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牵头单位最高 1000万元 奖励。
(二)打造产业集聚生态
1. 支持现有产业园区和孵化器推动“人工智能+文化”产业集聚
- 支持内容:支持“人工智能+文化”产业集聚园区和孵化器推进产业提质扩能,提升文化科技企业入驻率,提供创业指导、技术支持、资源对接、投融资服务等专业服务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现有园区的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,以及具备创业指导、资源对接等能力的专业孵化器。园区或孵化器需在2026年申报截止日前已实际运营;园区或孵化器内“人工智能+文化”相关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50%;园区入驻率不低于70%,且具备一定的空间规模和产业承载能力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园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最高 4000万元 奖励,分档给予孵化器最高 500万元 奖励;对配有孵化器的产业园区,孵化器奖励与园区奖励合并审定,一并给予资金奖励。
2. 支持重点区域新建“人工智能+文化”产业集聚园区和孵化器
- 支持内容:支持在以南部AI原点社区、北部AI北纬社区为双核,京张铁路遗址公园创新带联动南北的“两区一带”人工智能创新街区,以及北部北清路沿线、南部知春路沿线、中关村大街沿线等重点区域新建产业集聚园区和孵化器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园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、专业孵化器。项目需在2026年申报截止日前启动招商或建设等工作。运营满一年后,园区入驻率不低于70%,园区或孵化器内“人工智能+文化”相关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50%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期分档给予园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最高 4000万元 奖励,分期分档给予孵化器最高 500万元 奖励。资金分两期拨付,第一期拨付不超过审定奖励总额的 30%;园区运营满一年后且完成所有实施计划并经结项验收合格后,根据验收结果拨付剩余相应资金。
3. 支持园区旧有空间更新改造
- 支持内容:支持产业园区对旧有厂房、楼宇等空间开展更新改造及智能化、数字化升级,不断完善产业园区公共配套建设,优化产业承载功能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园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,项目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运营,引入“人工智能+文化”相关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50%,园区入驻率不低于70%,且具备一定的空间规模和产业承载能力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园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最高 1000万元 奖励。
(三)建设内容创作高地
1. 支持文艺精品创作
- 支持内容:支持文化内涵丰富、传播力、影响力广的影视剧、舞台艺术、文学作品等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作品的出品方或版权方,作品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正式上线,作品影响力大、市场反馈较好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出品方或版权方最高 500万元 奖励。
2. 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创作应用
- 支持内容:支持文化企业利用AI技术优化创作流程(如AI剧本生成、文创衍生品等),打造原创IP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在海淀区依法经营的创作主体或运营主体,产品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正式上线,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化创作生产流程、产出优质文化内容,具备较高内容品质与IP商业价值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创作主体或运营主体最高 2000万元 奖励。
(四)创新主体发展
1. 支持文化科技企业
- 支持内容:支持文化科技企业布局人工智能文化新业态,实现提质扩容、高质量发展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在海淀区依法经营的企业,企业需在2025年度布局文化新业态,带动文化产业链升级、优化产业生态,产生良好的集聚和示范带动效益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企业最高 1000万元 奖励。
2. 支持优质文化内容创作者成立工作室
- 支持内容:支持名人、高校知名教师、专家学者等优质文化内容创作者在海淀成立工作室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在海淀区依法经营工作室的单位(创作者个人成立的工作室、名人签约的MCN机构),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成立工作室,工作室创作内容导向积极、符合文化产业发展要求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申报单位最高 100万元 奖励。
3. 支持文化领域社会组织发展
- 支持内容:支持社会组织围绕海淀“人工智能+文化”领域举办行业交流、产业对接、专业研讨等各类行业活动,集聚产业资源、促进行业协同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依法登记、业务活动规范的社会组织,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在海淀开展“人工智能+文化”领域相关服务,在促进区域文化科技产业集聚、强化行业协同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具备突出贡献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社会组织最高 100万元 奖励。
(五)开发新型文化装备
- 支持内容:鼓励开展各类新型智能文化装备自主研发与落地应用,如游戏体验与开发硬件设备、文化展示与传播硬件设备、可穿戴式文化体验与消费硬件装备等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在海淀区依法经营的单位,装备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首次落地应用,具有知识产权,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,市场前景良好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申报单位最高 500万元 奖励,同一企业限报一个设备。
(六)打造多元文化空间
1. 支持影院业态升级
- 支持内容:支持影院通过引入360°环幕、VR头显、触觉反馈座椅、MR设备等前沿放映设备以及通过场地空间适配改造、特色观影场景打造,适应虚拟现实电影新趋势,培育新型数字观影消费场景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影院运营单位,设备及空间改造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投入使用,市场反馈好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运营单位最高 200万元 奖励。
2. 支持其他商业文化空间改造
- 支持内容:支持美术馆、艺术馆、演艺场所等其他商业文化空间适应新的展陈、演艺需求,更新改造现有空间,推动艺术科技跨界融合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空间运营单位,空间改造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完成并运营,业态融合成效显著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运营单位最高 200万元 奖励。
(七)举办高规格赛事活动
1. 支持“文化+科技”领域重大影响活动
- 支持内容:支持举办“文化+科技”领域具备行业标杆性、重大影响力的高规格论坛、展会、赛事等品牌活动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企业、社会组织,活动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开展,形成较好影响力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举办方最高 500万元 奖励。
2. 支持高水平项目在地转化
- 支持内容:支持国内外高水平创新创业赛事项目在地转化运营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在海淀区依法经营的单位,在国内外高水平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认可,且获得认可后项目需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在海淀区实际运营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申报单位最高 50万元 奖励。
(八)落地消费应用新场景
- 支持内容:支持科技企业、研发机构等与商圈、景区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、美术馆、剧院、公园等公共文化空间合作,开发新型文旅消费场景,如打造AI导览、虚拟沉浸体验、数字文创消费等新型数字化消费应用场景。
- 申报条件:申报主体为运营单位,技术应用成熟,场景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投入使用且仍在运营(快闪店等限定周期项目除外),市场认可度较好,具有行业引领性。
- 支持标准:经综合评定,分档给予运营单位最高 1000万元 奖励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
- 每个项目单位只能选择一个类别,且每个类别只能选择一个项目进行申报。
- 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,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单位(项目牵头单位)的证明。
- 申报单位为依法经营的单位,须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,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。
- 项目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登录平台下载材料规范制作,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申报单位全称,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,且内容需严格保持一致。
- 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,并对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,不得虚报、瞒报;对弄虚作假的单位,一经查实,直接取消其申报资格。
- 项目申报材料未按照规范制作、提供材料不齐全或超过申报时间的,不予受理。
- 申报材料不予退回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
- 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。
- 项目知识产权有争议的。
- 项目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的。
- 2024年1月1日以来申报单位因重大违法、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的。
- 项目存在重大舆情风险的。
- 其它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情形。
三、申报材料
- 项目申报表。
- 项目承诺书。
- 项目申报书。
- 申报单位2025年度审计报告。
-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(根据附件材料要求提供)。
- 项目附件材料。
四、申报流程
- 线上申报。请各申报单位于 2026年10月15日17点前 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“政策兑现专区”(https://zhengce.beijing.gov.cn)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。须按照《2026年度海淀区支持“人工智能+文化”发展项目申报指南》的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工作。
- 提交纸质材料。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后,待系统显示“网上审核通过”状态后,生成带“水印编号”后方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。纸质版申报材料胶装后(按要求加盖公章和骑缝章,A4纸胶装一份)于 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) 提交至海淀区政务服务大厅(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层西侧综合窗口),纸质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。
- 项目评审。海淀区委宣传部组织第三方机构及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通过官网公示。
五、其它事项
政策咨询电话:82510708、82510193
申报咨询电话:13718022733
咨询专用邮箱:hdxcbai@126.com
海淀区委宣传部对本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温馨提示:如遇电话咨询未接通或未获明确答复,请将具体问题发送至项目申报咨询专用邮箱(hdxcbai@126.com),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给予答复。
信息来源: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
原文链接:https://zyk.bjhd.gov.cn/zwdt/zcwj/202609/t20260915_4829013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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